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蔡文斌先生缺席,实际表决董事11名。
经会议审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修改后的公司住所将由上海市虹漕路41号变更为上海市广中西路191号,并将此议案提请公司第三十一次股东大会(暨2012年年会)审议。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3年6月14日上午9:30分在好望角大饭店“长恭厅”(上海市肇嘉浜路500号)召开第三十一次股东大会(暨2012年年会)。
现持有公司26.86%股份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提议,增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十一次股东大会(暨2012年年会)审议。故公司第三十一次股东大会(暨2012年年会)的审议事项调整为:
⑴《公司二0一二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⑵《公司二0一二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⑶《公司二0一二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⑷《公司二0一二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报告》;
⑸《公司二0一二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⑹《关于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二0一三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
⑺《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二0一三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⑻《关于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二0一二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
⑼《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0一三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⑽《关于变更股东董事的议案》;
⑾《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六月五日
备查文件:
1、关于增加自仪股份第三十一次股东大会(暨2012年年会)临时提案的函;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